1. 丧葬费与抚恤金基本概念
项目名称 |
定义说明 |
资金用途 |
发放主体 |
丧葬费 |
亲属安葬逝者产生的费用支出 |
遗体存放、告别仪式、墓地购买等 |
政府或单位 |
抚恤金 |
单位发放给亲属的生活补助 |
精神抚慰和生活补贴 |
原工作单位 |
补偿性质 |
公民福利待遇 |
社会保障体现 |
国家政策 |
2. 陕西省丧葬费标准规定
人员类别 |
丧葬费标准 |
政策依据 |
执行时间 |
厅级及以上人员 |
4000元 |
陕老社发【2008】82号 |
2008年起 |
其他人员 |
3500元 |
陕老社发【2008】82号 |
2008年起 |
火化要求 |
无强制要求 |
陕人社发【2013】65号 |
2013年起 |
3. 抚恤金发放标准详解
发放标准 |
计算方式 |
政策依据 |
适用时间 |
退休人员 |
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×20个月 |
陕人社发【2013】65号 |
2013年10月1日后 |
基本养老金 |
养老保险基金按月支付项目 |
陕人社函【2014】142号 |
详细界定 |
不包括项目 |
取暖费、军转干部补贴等 |
陕人社函【2014】142号 |
明确排除 |
4. 办理时限要求
人员类型 |
报告时限 |
办理流程 |
政策依据 |
社区管理退休人员 |
7日内 |
亲属或社区向社保机构报告 |
劳社厅发【2001】8号 |
非社区管理退休人员 |
3日内(亲属) + 4日内(原单位) |
双重报告制度 |
劳社厅发【2001】8号 |
5. 常见问题解答汇总
问题编号 |
问题内容 |
解答要点 |
政策依据 |
问题1 |
是否必须火化才能领取 |
无火化强制要求 |
陕人社发【2013】65号 |
问题2 |
2012年去世为何只有3500元 |
适用旧标准,无抚恤金 |
陕老社发【2008】82号 |
问题3 |
办理时限要求 |
7日或3+4日报告制 |
劳社厅发【2001】8号 |
问题4 |
基本养老金包含范围 |
不包括取暖费等项目 |
陕人社函【2014】142号 |
问题5 |
死亡当月是否享受养老金 |
当月仍享受待遇 |
政策规定 |
6. 申请办理流程
办理步骤 |
具体内容 |
所需材料 |
办理时限 |
第一步 |
死亡报告 |
死亡证明等材料 |
按规定时限 |
第二步 |
材料准备 |
死亡证明、身份证明等 |
3-7日内 |
第三步 |
提交申请 |
向社保或原单位提交 |
当场受理 |
第四步 |
审核确认 |
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|
15个工作日内 |
第五步 |
资金发放 |
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 |
审核通过后 |
7. 申请所需材料清单
材料类型 |
具体要求 |
重要程度 |
死亡证明 |
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|
必须提供 |
身份证明 |
逝者及申请人身份证 |
必须提供 |
户口注销 |
户籍管理部门证明 |
必须提供 |
银行账户 |
接收补偿金账户信息 |
必须提供 |
工作证明 |
原单位工作关系证明 |
视情况提供 |
养老金证明 |
月基本养老金证明 |
视情况提供 |
8. 注意事项提醒
注意事项 |
具体要求 |
重要程度 |
时效性 |
及时报告死亡信息 |
强制要求 |
材料真实性 |
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|
强制要求 |
政策更新 |
关注最新政策变化 |
重要提醒 |
申请时限 |
不要超过规定办理期限 |
重要提醒 |
咨询渠道 |
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|
建议采用 |
陕西省对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有明确的政策规定。丧葬费标准为厅级及以上人员4000元,其他人员3500元,无强制火化要求。2013年10月1日后去世的退休人员还可享受月基本养老金20倍的抚恤金。办理时限根据不同情况要求在3-7日内报告,相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放。申请人需准备齐全的证明材料,确保信息真实有效,及时办理相关手续。
更新日期:2025-08-17 13:05
编辑:西安墓地 信息来源:网络
说明:内容价格仅供参考,实时价格来电咨询。